新華社北京7月22日電(記者王優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行風辦負責人吳禮舵22日說,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進行違法勞務派遣,或誘導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
吳禮舵在國新辦22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疫情期間,一些缺工的企業和一些尚未復工復產的企業之間實行了“共享用工”,實際上就是企業之間進行的員工調劑,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為了有序加以規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政策口徑,對開展“共享用工”模式加以指導。
吳禮舵說,政策明確了“共享用工”不改變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原用人單位應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等權益,并督促借調企業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工作任務,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他說,“共享用工”合作企業之間可通過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原用人單位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借出員工。下一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繼續跟蹤了解“共享用工”發展情況,同時督促各地加強對企業“共享用工”的指導和服務,促進“共享用工”規范有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1日: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在繼續做好科學防控的同時,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對于穩定物資供應和社會預期、維持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期,針對企業復工復產中普遍關心的勞動用工、勞動關系、工資待遇、社保繳費等方面有關問題,我們組織有關方面進行了解答。
目前,盒馬與餐飲企業的共享員工模式在媒體宣傳的較多,如何看待疫情期間企業之間的“共享用工”?
人社部:當前,一些缺工企業與尚未復工的企業之間實行“共享用工”,進行用工余缺調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肮蚕碛霉ぁ辈桓淖冊萌藛挝缓蛣趧诱咧g的勞動關系,原用人單位應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等權益,并督促借調企業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工作任務,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合作企業之間可通過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原用人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借出員工。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進行違法勞務派遣,或誘導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