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使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上面的“自動獲取發票數據”功能,勾選確認過14份發票,但只提取到了13份的金額和稅額,提取到的發票數據與我單位實際發票統計數據不一致,怎么處理?
出現此類情況,請您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本期實際勾選的發票信息。根據差額情況確認是哪張發票及該票勾選狀態。如查詢發現有發票未完成勾選的,請按需要重新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勾選,勾選后再進入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申報模塊,點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上面的“自動獲取發票數據”功能按鈕,重新提取發票信息。
2.我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增值稅確認申報后,提示“您尚未進行抄報稅,請在納稅申報之前,先打開開票軟件,進入報稅處理功能完成上報匯總,完成后再進行增值稅申報(請先保存主表再確認申報)”,是什么原因?
遇到此問題時,請從以下幾方面確認:
?。?)確認抄報稅、上報匯總是否成功;有貨運類票種核定信息的,需同時完成抄報稅;
?。?)當月申領稅控設備未核定票種信息的,在辦稅服務廳前臺防偽稅控系統中進行零盤補報(軟盤補報);
?。?)三證合一前的“老稅號”是否存在未注銷稅控設備;
?。?)稅控設備需注銷時,應在注銷前進行上報匯總和抄報。
3.我單位四月增值稅和財務報表逾期未申報,電子稅務局的逾期申報模塊查詢不到信息,無法進行逾期申報怎么辦?
電子稅務局的逾期未申報信息取自金三核心征管系統的逾期未申報清冊,該信息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生成,如您登錄電子稅務局查詢不到逾期未申報信息時,請您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處理。
4.我單位使用“三方協議繳款”方式繳納稅款,劃款結果反饋“收款單位代碼與付款行代碼不-致”怎么辦?
請您先確認三方協議簽署是否已驗證通過,如已驗證通過劃款時反饋以上信息時,請您與三方協議簽訂銀行核實相關信息填寫是否準確。
5.在電子稅務局系統填寫《契稅納稅申報表》時,把【稅源標志】選為“土地稅源編號”,【稅源編號】選為“T371703……”后,為什么轉讓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不顯示,也無法填寫?
在填寫《契稅納稅申報表》時,如果納稅人選擇的土地稅源編號是通過《土地出(轉)讓信息采集》生成的,那么轉讓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就會顯示納稅人進行《地出(轉)讓信息采集》時填寫的轉讓方信息。
如果納稅人選擇的土地稅源編號不是通過《土地出(轉)讓信息采集》生成的,而是通過《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生成的,那么就不存在轉讓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根據業務規則,在這種情況下無需填寫這些信息,納稅人填寫完其他數據申報即可。
稅源編號“T371703……”是通過《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生成的,不存在轉讓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申報時不用填寫這些信息。
6.在電子稅務局系統申報《附加稅納稅申報表》時,發現多帶出“匯總納稅附加稅分配表”附表,這是為什么?
如納稅人有匯總備案信息且為總機構類型,在申報增值稅時,申報了“匯總納稅企業增值稅分配表”,則在申報附加稅時,就會帶出“匯總納稅附加稅分配表”。
7.我單位在完成增值稅申報后,征管系統自動生成了城建稅及附加的申報信息,因數據有變化,能否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更正?
可以。目前電子稅務局對城建稅及附加申報更正功能進行了優化,已實現全渠道申報數據更正(包括電子稅務局、大廳前臺等各種渠道申報的數據)。
您可通過“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更正申報”---“申報表更正”模塊查詢及進行申報表更正操作。
8.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完成后,有數據需要調整,能否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更正?
可以。近期電子稅務局對申報更正模塊進行了優化,增加了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更正功能。
您可通過“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更正申報”---“申報表更正”模塊查詢及進行申報表更正操作。
9.我單位本月廣告項目收入13萬元,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廣告業和娛樂業繳費人可享受免征2020年全年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填寫在免征收入欄次后,系統提示超過免征限額應該填在第1欄次應征收入欄,怎么辦?
《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第2欄“免征收入”欄次屬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依然按照原政策按月申報不得超過20600元(含稅),按季申報不得超過61800元(含稅)。您單位本期收入為13萬元,應填寫在第一欄“應征收入”欄次,系統在18欄“本期應補(退)費額”欄次已自動置為0,無需繳費,實現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的免征政策要求。
10.我單位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印花稅,打開申報表提示“核心征管提示信息:系統內部異常:調用系統服務出錯……異常原因:此納稅人沒有做稅務登記補錄,請進行稅務登記補錄操作”,這是什么原因?
您在電子稅務局打開印花稅申報表出現此提示時,說明稅務登記信息不完整,請先到主管稅務機關完成稅務登記信息補錄,然后再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印花稅申報。
11.我單位在電子稅務局操作“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及變更”報告,選擇完土地信息提示“[丘號]不能為空!”怎么辦?
如您在操作“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及變更”報告遇到“[丘號]不能為空!”,如下圖所示:
提示信息中的“丘號”是指土地稅源信息中基本信息的“宗地號”,請到“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模塊中,打開土地稅源信息的基本信息,補充填寫“宗地號”。
完成土地稅源信息補錄后,再進行“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及變更”操作。
12.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注銷申請,且已打印清稅證明,為何稅務登記仍是清算狀態?
經分析此類情況產生的原因為:在主管稅務機關已申請過注銷,金三核心征管系統中已存在注銷流程,且未辦結。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再次發起了注銷申請,但重復申請信息無法正常寫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統,導致稅務登記狀態無法變更。
此類情況電子稅務局已在注銷申請環節增加了提示:“金三核心征管系統已存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信息,請聯系稅務人員確認!”。遇到此類情況,請您聯系主管稅務機關人員,由主管稅務機關處理后,在電子稅務局重新發起注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