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行業領軍人才選拔培養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資產評估法》,加強資產評估行業領軍人才培養,推動資產評估行業發展,提升行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相當業務知識和專業水平、具有國際視野和創新能力、能夠提供綜合性高端服務的復合型領軍人才,發揮領軍人才的引領和輻射作用,推動我國資產評估行業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為經濟社會建設和評估行業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培養對象
培養對象采取選拔的方式確定。
(一)選拔范圍
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的原則,優先從中評協資深會員、行業綜合排名前百家評估機構首席評估師、清華大學資產評估高級研修班學員等執業會員中,選拔誠實守信、年富力強、潛力較大的人員進行培養。
(二)選拔方式
選拔采取本人申請、單位推薦、地方協會初審、中評協審定的方式,擇優確定培養對象。原則上每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0人左右。
三、培養模式
(一)培養周期
每批培養對象的培養周期為2年。
(二)培養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的培養方式。
1.集中培訓。依托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采取課堂教學、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分析、高層論壇、實地考察等方式,豐富知識結構、深化專業理論、拓展宏觀視野,提高培養對象對行業前沿問題、熱點問題、難點問題的把握,提升其專業能力、創新能力和管理能力。
2.在職學習實踐。以在職自學為主,通過建立學習交流平臺,組織網絡專題論壇等方式,引導培養對象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完成規定的自學任務。
3.撰寫論文。按照中評協的要求撰寫一篇專業論文。
(三)培養管理
中評協委托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負責集中培訓期間培養對象的檔案建立、考勤管理、課程考核、學績評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應定期將培養對象相關信息提供給中評協。
中評協負責培養對象在職學習實踐和撰寫論文期間的日常跟蹤管理,定期了解其學習、工作情況。
學習期滿,中評協對培養對象進行綜合考核,對考核合格者頒發資產評估行業領軍人才證書。
(四)培養經費
建立中評協、評估機構共同承擔人才培養經費機制,確保領軍人才培養工作落到實處。
四、領軍人才使用
堅持“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指導思想,建立領軍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吸納領軍人才進入行業人才庫,接受中評協委托擔任中評協繼續教育培訓師資、中評協專業或專門委員會成員、中評協自律監管檢查專家;中評協擇優推薦領軍人才參加協會組織的科研學術課題研究、參與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研究和合作項目、參與國際組織合作項目、擔任國際組織職務、參政議政等。